在我国道路运输管理中,4.5吨及以下轻型货车的运营资质问题常引发从业者疑问,特别是涉及冷藏保鲜货物与危险货物运输时,是否需要办理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和《道路运输证》(俗称“两证”),以及能否从事普通货物运输。以下将依据现行法规进行详细解析。
一、总质量4.5吨及以下轻型货车“两证”管理政策
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,自2019年起,总质量4.5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运车辆已取消“两证”要求,即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无需再办理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和《道路运输证》,仅需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标准、驾驶员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即可。
二、运输冷藏保鲜货物的资质要求
- 普通冷藏保鲜货物:若运输的冷藏保鲜货物属于普通货物范畴(如生鲜农产品、冷藏食品等),且车辆总质量在4.5吨及以下,则适用上述“两证”取消政策,无需额外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。
- 特殊要求:需注意车辆本身应符合冷藏运输设备的技术标准(如制冷设备、温度监控等),并遵守食品卫生等相关行业规范。
三、运输危险货物的资质要求
危险货物(如易燃、腐蚀、有毒等物品)运输管理严格,不适用“两证”取消政策。无论车辆吨位大小,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必须:
- 企业需取得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》。
- 车辆需办理《道路运输证》(经营范围注明“危险货物”),并配备符合标准的专用装置和安全标识。
- 驾驶员和押运员需持有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》。
因此,4.5吨及以下轻型货车运输危险货物,必须办理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证件,不可沿用普通货物运输的豁免政策。
四、能否同时从事普通货物运输
若车辆已登记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,其使用性质已专项核定。原则上,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得混装普通货物,以确保安全并避免污染风险。如需兼营,应另行配置普通货运车辆,并遵守分类管理要求。
五、核心要点
- 普通货物(含一般冷藏保鲜):4.5吨及以下轻型货车无需“两证”。
- 危险货物:无论吨位,必须办理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许可及证件。
- 业务混合: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建议兼营普通货物,应实行专车专用。
建议从业者根据实际运输货物品类,严格遵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道路运输条例》及危险货物运输专项规定,及时向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咨询并办理合法手续,确保运营安全合规。